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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擬對茂名市區(qū)出租車LED宣傳廣告采購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F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公示時間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并邀請其他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的供應商進行登記。
一、擬采購項目需求及預算
采購內容:茂名市區(qū)出租車LED宣傳廣告采購項目。
采購預算:人民幣貳拾叁萬陸仟元整(¥236000.00)
二 、論證專家名單及論證意見
1、論證專家名單:黃海忠、王金菊、黃嘉衛(wèi)
2、申請理由及論證意見:
采購方擬通過在市區(qū)出租車車頂LED顯示屏發(fā)布宣傳標語的方式宣傳國家、省及我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及文件精神,引導社會公眾了解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要求,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而目前市區(qū)運營的出租車車頂LED廣告經營權歸茂名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根據《茂名市政府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1)點第(4)項“經過市場調研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從茂名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處采購。
3、擬定供應商名稱:茂名市中泰科技有限公司。
三、資格條件
(一)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工商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供應商登記
(一)登記時間:公示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
(二)登記截至日期:2016年1月6日下午17:30。
五、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聯系人:彭先生
聯系地址: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0668-2996020
采購代理機構: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智賢 電話:0668-2919238
傳真:0668-2919838 電子郵箱:mmzxzbcg@163.com
聯系地址:茂名市迎賓一路6號大院3號梯6樓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意見。
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茂名市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