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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購計劃編號:440901-2021-01678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ZX2021-HJC028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茂名市第十六中學(北校區(qū))校園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原采購文件P20-21頁中“五、磋商保證金”
10.1響應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交納投標保證金,磋商保證金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10.2磋商保證金采用銀行轉帳形式(電匯等)提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本次項目磋商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3)開 戶 銀行:中國銀行茂名迎賓路支行
4)帳 號:710764769605
磋商保證金采用銀行轉賬的形式提交,須通過供應商的對公賬戶向代理機構提交磋商保證金(如供應商是個人的,則允許用個人賬戶提交)到達招標代理機構的保證金賬戶。供應商與交款人名稱必須一致,非供應商繳納的磋商保證金無效。
更改為:“五、磋商保證金”
10.1響應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交納投標保證金,磋商保證金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10.2磋商保證金以電匯、銀行轉賬或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提交;
(1)采用銀行轉帳形式(電匯等)提交,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本次項目磋商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3)開 戶 銀行:中國銀行茂名迎賓路支行
4)帳 號:710764769605
備注:磋商保證金采用銀行轉賬的形式提交,須通過供應商的對公賬戶向代理機構提交磋商保證金(如供應商是個人的,則允許用個人賬戶提交)到達招標代理機構的保證金賬戶。供應商與交款人名稱必須一致,非供應商繳納的磋商保證金無效。
(2)采用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的,須提供原件并在開標當天連同磋商響應文件一起遞交(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或長于投標有效期,開標時須提交原件,其復印件裝訂在磋商響應文件中)。
其他內容不變。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采購文件與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為準。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8日
無
名 稱:茂名市第十六中學
地 址:茂名市第十六中學北校區(qū)
聯(lián)系方式:0668-2868966
名 稱: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西粵南路188號大院東信時代廣場寫字樓18樓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聯(lián)系方式:0668-2919238
項目聯(lián)系人:羅小姐
電 話:0668-2919238
廣東智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